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3-05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九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
了保障公司规范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地点为:公司办公所在地、注册地或 办公所在地、注册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的其
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的其他地点。股 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
1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
视为出席。 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
前至少 2 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十五条 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前,召集股东持
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召集股东应
2 新增条款 当在不晚于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公告,并承
诺在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之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间,其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
3 第五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第五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
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前述提案后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
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前述提案后 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内容。
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 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 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公司章程
的提案。 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
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六十一条 召集人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 5 日前
4 新增条款 披露有助于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决策所
必需的资料。需对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进行补充的,
召集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予以披露。
第六十一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 第六十三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 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 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股东大会延期或者取
5 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 消、提案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
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前至少 2 个交易日发布公告,说明延期或者取消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的具体原因。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还应当披露
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第七十三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 第七十五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
6 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 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 第七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
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
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
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第八十八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7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提请股东大会决议。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
反映中小股东意见。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 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8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力;
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者厂长、总裁,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对该公司、 逾 3 年;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年; 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 3 年;
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年;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