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2-030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
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 3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1-025)。
3、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4、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2,114.00 万份,限制性股票 1,092.10 万股。
6、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50.00 万股。
8、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0、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一)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董事会可以根据本激励计划决定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且与公司解
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94.50 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94.5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94.5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注销的原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确定和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