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之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告为收购人要约收购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或“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9 月 23 日、2019 年 9 月 24 日和 2019 年 9 月 25 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
回。
本次全面要约收购系因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哈药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履行因重庆哈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哈珀”)和天津黑马祺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马祺航”)通过增资方式分别取得哈药集团 10%和 5%的股权导致哈药集团层面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目的系为赋予投资者充分选择权。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哈药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收购人: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哈药股份
5、股票代码:600664
6、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7、要约收购价格:3.83 元/股
8、要约收购期限:2019 年 8 月 27 日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
9、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除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外的哈药股份其他已上市流通普通股。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外的哈药股份全部已上市流通普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83 1,333,781,191 52.86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全面要约收购系因哈药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履行因重庆哈珀和黑马祺航通过增资方式分别取得哈药集团 10%和 5%的股权导致哈药集团层面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目的系为赋予投资者充分选择权。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哈药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虽然收购人发出本次要约不以终止哈药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但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哈药股份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哈药集团作为哈药股份的控股股东可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哈药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哈药股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哈药股份的上市地位。如哈药股份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仍保证哈药股份的剩余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 2019 年 8 月 27 日起
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不
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60
2、申报价格为:3.83 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哈药股份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哈药股份股票停牌期间,哈药股份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哈药股份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交收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2、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3、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五、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
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代码。
2、哈药股份股票停牌期间,哈药股份股东仍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3、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六、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 22,908 股。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 2019 年 8 月 23 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等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