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年9月1日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177.5万股
2017年9月1日,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5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和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9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3、2016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文件,并发出《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4、2016年9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6年9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十六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7、2016年1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和七届十
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8、2016年11月29日,公司发布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于2016年11月25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9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4,851.5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41,243,276股。
9、2017年9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七届二
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9月1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情况,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7年9月1日为授予日,以2.93元/股的价格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177.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具体情况
根据《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董事会决定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本次权益授予日为2017年9月
1日;
2、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278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77.5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6%,分配明细如下:
激励人员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激励前股本 占目前股本总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分、子公司负责人(1人) 5 0.0829% 0.0020% 0.0020%
销售人员(198人) 859 14.2478% 0.3446% 0.3380%
采购骨干(36人) 166.5 2.7617% 0.0668% 0.0655%
审计监察骨干(43人) 147 2.4382% 0.0590% 0.0578%
合计 1,177.5 19.5306% 0.4724% 0.4634%
3、授予价格: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93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为下列价格较高者:
(1)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的50%,即2.92元/股;
(2)定价基准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的50%,即2.89元/股;
(3)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加权平均价的50%,即2.93元/股;
(4)公司标的股票的单位面值,即1元/股。
4、股票来源: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哈药股份A股普通股。
5、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锁定期。预留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预留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解锁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第二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解锁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预留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
预留解锁期 低于90%;以2014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0%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
第二个 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预留解锁期 不低于90%;以2014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550%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可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计算。
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中等(C)、合格(D)和不合格(E)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考评结果(S) S≥100 100>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中等(C) 合格(D) 不合格(E)
标准系数 1.0 0.9 0.8 0.6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个人当年未解锁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7、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管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三、监事会、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