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6年9月30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5649.5万股
2016年9月30日,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62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采购及审计监察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刘波 41.6 0.58% 0.02%
总会计师
董事、副总经理、
孟晓东 41.6 0.58% 0.02%
董事会秘书
魏双莹 副总经理 41.6 0.58% 0.02%
沙梅 副总经理 41.6 0.58% 0.02%
41.6
周行 副总经理 0.58% 0.02%
分、子公司负责人(24人) 630 8.82% 0.25%
销售人员(984人) 4086.5 57.21% 1.64%
采购骨干(90人) 450 6.30% 0.18%
审计监察骨干(59人) 340 4.76% 0.14%
预留 1428.5 20.00% 0.57%
合计 7143 100.00% 2.87%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36元;
5、解锁安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第一次解锁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第二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
第三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为锁定期。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预留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次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预留解锁 日止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次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预留解锁 日止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
第一个解锁期 于90%;以2014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90%;以2014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0%
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
第三个解锁期 于90%;以2014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50%
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预留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
第一个 低于90%;以2014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解锁期 350%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第二个 不低于90%;以2014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预留解锁期 于550%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可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计算。
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中等(C)、合格(D)和不合格(E)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考评结果(S) S≥100 100>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中等(C) 合格(D) 不合格(E)
标准系数 1.0 0.9 0.8 0.6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个人当年未解锁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5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和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9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3、2016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文件,并发出《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4、2016年9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6年9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