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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4 沪市 哈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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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6-14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11-02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6 月 8 日发出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 6 月 13 日在公司 3 楼会议
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利君先生主持,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推选张利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经审议,聘任张利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张利君先生提名,聘任吴
志军先生、刘巍先生、孟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波先生任公司
总会计师、李会成先生任公司总工程师,同时聘任孟晓东先生兼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上
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三、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对各位董事的工作经历、专业方向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察以

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占多数并担任负责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业人员的要求,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1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       张利君         吴志军; 陈淑兰

 2          提名委员会          王振川         张利君; 陈淑兰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淑兰         张利君; 王福胜

 4          审计委员会          王福胜         陈淑兰; 刘   波

       四、关于与阿城区政府签订《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新厂区项目建设

 协议》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为彻底根治污染问题,公司所属分公司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以下简称“哈药总厂”)规划在哈尔滨市阿城区

 建设新厂区,新厂区建设项目规划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南起污水处
 理厂,北至香阿快速干道,东起阿什河,西至滨绥铁路,项目用地总

 面积约 1.72 平方公里(具体位置以该项目批准的位置为准)。项目的

 具体规划尚在制定中。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哈药总厂与阿城区政府就新厂区建设用地等

 相关事宜签订《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新厂区项目建设协议》,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阿城区政府按“统一规划,分期供地”的原则,负责哈药总

 厂新厂区约 1.72 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分期报批及征迁。

       2、阿城区政府协办哈药总厂在新厂区建设自备电站所需相关手

 续,协助自备电站并网运行。

       3、阿城区政府负责完成哈药总厂新厂区的“六通一平”工作,
负责出资将铁路专用线建设延伸至哈药总厂新厂区内指定地点,并办

理相关的使用手续。

    4、由阿城区政府负责给予哈药总厂与新建项目生产规模相适应

的排污量许可。并按照哈药总厂新厂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正式批复

文件,负责保障新厂区周围的环境条件,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

验收要求。

   5、新厂区周围 3 公里以内不再规划住宅、商业、娱乐场所、学

校、医院等。

   6、由阿城区政府负责在哈药总厂新厂区试产前完成阿城区城市

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并可接纳哈药新厂区处理后的制药污水。由阿城

区政府负责协调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方与哈药总厂签订污水

排放处理协议。

   7、阿城区政府负责在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设计时,

充分考虑到哈药总厂新建厂区排水的水质和水量特点,进行适应性设

计,以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接纳哈药总厂新建厂区排水后稳定运

行、达标排放。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 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利君,男,1957 年生人,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北方制药
厂厂长,本公司药材分公司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哈药集团
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厂长。现任本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吴志军,男,1957 年生人,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
原哈尔滨制药二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哈药集团制药总
厂副厂长,本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兼哈药集团中药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厂长。
    刘   巍, 男,1954 年生人,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副厂长、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   波,男,1963 年生人,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哈
尔滨制药二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
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孟晓东, 男,1972 年生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
本公司财务部部长、证券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会成,男,1967 年生人,博士,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
师,曾任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哈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哈药集团技术中心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