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63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227 弄 6 号
前滩世贸中心二期 D 栋)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7
人,董事黎作强委托董事王韫发表意见并签署文件,董事刘广安委托董事长徐而进发表意见并签署文件。会议由董事长徐而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第三季度末总股本
5,035,153,6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0.6288 元
(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316,610,463.34 元。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方案》,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故本次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 2024-067)。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同意公司 2024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编号:临 2024-068)。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