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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2 沪市 外服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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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2: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6

600662: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316,008,657 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3.04 元/股

    2、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16,008,657        36 个月

                  合计                        316,008,657            -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4、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东浩实业,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
  2021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向东浩实业发出《缴
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将认购款划至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止,东浩实业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2021 年 9 月 28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1]40147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国泰君
安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开设的指定认购款缴存账户已收到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960,666,317.28 元。

  2021 年 9 月 27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减承销费用(含增值税)
后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 年 9 月 2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1]40146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
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6,008,657 股,每股发行价格 3.04元,每股面值 1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60,666,317.2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28,929,251.1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31,737,066.13元,其中增加股本 316,008,65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615,728,409.13 元。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均与《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简称的含义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1、2020 年 5 月 9 日,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浩兰生集
团”)及东浩实业已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2、2020 年 5 月 9 日,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集团”)
已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3、2020 年 5 月 12 日,本次重组预可研报告取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4、2020 年 5 月 13 日,强生控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5、2020 年 7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职工安置方案;

  6、2020 年 9 月 24 日,久事集团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同意本次重组正
式方案;

  7、2020 年 9 月 25 日,东浩兰生集团及东浩实业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
同意本次重组正式方案;

  8、2020 年 9 月 28 日,强生控股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9、2020 年 10 月 14 日,本次重组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获得上海市国资
委核准备案;

  10、2020 年 10 月 15 日,上海市国资委批准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及本次
重组正式方案;

  11、2020 年 10 月 16 日,强生控股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12、2020 年 11 月 3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
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427 号),决定对东浩实业收购强生控股部分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13、2021 年 6 月 4 日,强生控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1860 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3.0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根据强生控股 2020 年 7 月 9 日公告的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强生控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 元(含税),上述除息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3.04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3.04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3.04 元/股)与发行底价(3.04 元/股)的比率为 100.00%,
与发送缴款通知书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8.25 元/股)的比率为 36.85%。

    3、发行对象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60,666,317.28 元,发行的股份数量为316,008,657 股,根据本次发行价格 3.04 元/股,认购情况如下:

 序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号

  1    东浩实业          960,666,317.28      316,008,657              13.96%

      合计              960,666,317.28      316,008,657              13.96%

    4、发行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60,666,317.28 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8,929,251.1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1,737,066.13 元。

    5、本次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为本次股票非公开发行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28,929,251.15元,明细如下:

  (1)独立财务顾问费用保荐及承销费用 28,301,886.79 元;

  (2)印花税(预估)233,016.58 元;

  (3)验资费 94,339.62 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 300,008.16 元。

    6、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东浩实业,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
  2021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向东浩实业发出《缴
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将认购款划至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止,东浩实业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2021 年 9 月 28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1]40147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国泰君
安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开设的指定认购款缴存账户已收到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960,666,317.28 元。

  2021 年 9 月 27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减承销费用(含增值税)
后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 年 9 月 2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1]40146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
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6,008,657 股,每股发行价格 3.04元,每股面值 1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60,666,317.28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28,929,251.1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31,737,066.13元,其中增加股本 316,008,65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615,728,409.13 元。
(四)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2021 年 10 月 2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数量为316,008,657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配套融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263,279,450 股。
(五)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3)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东浩实业为一般法人,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东浩实业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东浩实业与发行人构成关联关系。东
浩实业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6)东浩实业用以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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