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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2:强生控股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5

600662:强生控股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张铮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韩雪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栋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栋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简历附后)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李栋先生(主任委员)、朱伟先生、高亚平先生、张铮先生、归潇蕾女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谢荣先生(主任委员)、盛雷鸣先生、支峰女士

  提名委员会委员:盛雷鸣先生(主任委员)、朱伟先生、韩雪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朱伟先生(主任委员)、李栋先生、谢荣先生

  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详见《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亚平先生为公司总裁、夏海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毕培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余立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倪雪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做好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虞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公司住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出租车运营、汽车租赁、汽车服务等”变更为“综合人力资源服务”。为使公司名称与变更后的主营业务、未来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具体如下:
  1)公司中文名称由“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GHAI QIANGSHENG HOLDING CO., LTD.”
变更为“SHANGHAI FOREIGN SERVICE HOLDING GROUP CO., LTD.”。

  2)公司住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建路 145 号”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655 号 707 室”。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为准。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1,053,362,191 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60 号)批复核准,公司向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93,908,60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总股本由 1,053,362,191 股增至1,947,270,793 股。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 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53,362,191元增至1,947,270,793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出租车运营、汽车租赁、汽车服务等”变更为“综合人力资源服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汽车出租,专线车营运,道路客运(跨省市),本单位货运,汽车修理,有(黑)色金属,汽配件,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仪器仪表,五金机械,机电设备,建筑装潢材料,家电交电,农副产品,粮油(限零售),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税务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商务秘书服务,翻译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物业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为准。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同时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重新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明确职责划分,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设置包括: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办公室、战略投资部、营销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信息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工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详见《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情况和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
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详见《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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