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的
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均变更为置入资产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外服)使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根据反向购买的处理原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法
律上的子公司(即购买方上海外服)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编制,因此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度开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截至置出资产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自身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浩实业”)持有的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置入资产”“上海外服”)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并向东浩实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公司已于2021年8月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并于9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外服100%股权,实际上以上海外服为主体持续经营。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变更原有的会计政策
与会计估计,采用上海外服使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二、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会计政策的变更
变更前: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出租车营运业务、汽车服务业务、房产销售业务以及旅游业务等。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出租车营运收入:本公司提供出租车营运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相关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在提供营运相关服务期间确认。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并通常需要在合同履约义务发生之前预付。
汽车服务收入:本公司向客户销售汽车、汽车配件以及向客户提供汽车修理
相关的服务,汽车、汽车配件销售收入在其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即商品验收移交时确认。提供汽车修理相关的服务,相关收入在服务完成时确认。
房产销售收入:本公司向客户销售房产,房产销售收入在房产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即客户交接房产时确认。
旅游收入: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旅游服务,旅游收入在服务完成时确认。
变更后: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对收入确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公司所采用的以下判断,对收入确认的时点和金额具有重大影响:
业务外包服务、灵活用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为其客户提供人力资源相关服务,公司每月依照实际派出人员数量,或派出人员实际完成工作量等合同相关约定计算服务费用并确认收入。
人事管理服务: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人事管理服务,并与客户签订《委托人事管理合同》《薪酬服务协议》等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与员工相关的工资、加班费、社保等劳务费用由客户实际支付。人事管理服务的收费标准一般为公司每月派出服务的员工数量,乘以约定的人次服务费。人事管理服务按月结算,公司每月根据所服务的客户员工数量,确认人事管理服务收入。
人才派遣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人才派遣服务,并与客户签订《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等,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客户需求将员工派遣到客户处为其提供服务。公司每月依照派出人员数量及合同约定的结算标准确认人才派遣服务收入。
薪酬福利服务:主要包括薪税管理服务、商业福利服务等细分服务内容。公司每月根据所服务的客户员工数量,确认薪税管理服务收入。公司根据合同服务项目及交付方式,确认商业福利服务收入。
2、会计估计的变更
1)应收款项
变更前: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无风险组 根据特定性质及特定对象,认定信用损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合 失风险极低,包括公司上海强生控股股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
款项、隔月即可收回的通过交通卡等结
算方式形成的应收款项。
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并结合当前状况和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
账龄组合 前瞻性信息,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提
变更后: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 (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 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 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时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 性信息,使用逾期天数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确定该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2)固定资产折旧
变更前: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年)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5 5.00 2.11-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6-10 5.00 9.50-15.83
运输设备 年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