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0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920号19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74,690,3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5.06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叶章毅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
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74,590,95099.9790 44,210 0.0093 55,200 0.0117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74,590,95099.9790 44,210 0.0093 55,200 0.0117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74,590,95099.9790 44,210 0.0093 55,200 0.0117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74,590,95099.9790 99,210 0.0208 200 0.0002
5、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74,590,95099.9790 99,210 0.0208 200 0.0002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74,645,95099.9906 6,410 0.0013 38,000 0.0081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74,645,95099.9906 6,410 0.0013 38,000 0.0081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74,227,05099.9023 425,310 0.0895 38,000 0.008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当选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9.01 关于补选王淙谷474,642,952 99.9900是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
9.02 关于补选刘宇为公474,638,054 99.9889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
5 公司2018年547,38984.6304 99,21015.3386 2000.0310
度利润分配预
案
8 关于公司2019183,48928.3687425,31065.756138,0005.8752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
案
9.01 关于补选王淙599,39192.6703
谷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9.02 关于补选刘宇594,49391.9130
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苗晨、尹夏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