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661 沪市 昂立教育


首页 公告 600661:昂立教育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600661:昂立教育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2

600661:昂立教育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 2022-054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投资本金 1.5 亿元、原告律师费 50 万元以及诉讼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
      积极应诉,目前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业”)就与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
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应
诉通知书》[案号为(2022)沪 0104 民初 13931 号]。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晓东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2221 室

  2、被告一:上海赛领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一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支路 26 号 2354 室

  3、被告二: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传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 55 号 11C

  4、被告三:郝一丁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 1299 弄 28 号 101 室

    (二)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 128 号

    二、案件事实、诉讼请求与理由

    (一)案件事实及理由

  东方创业诉称:2015 年 6 月,上海润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
旗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与东方创业、公司、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赛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了上海赛领交大教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教育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5.025 亿元,其中,东方创业认缴出资 1.5 亿元、公司认缴出资 1.3 亿元、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2 亿元、上海赛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 亿元。同月,教育基金、润旗投资与上海赛领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教育”)签署了《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由赛领教育履行教育基金的管理职责,赛领教育系教育基金的管理人。

  2016 年 4 月至 6 月,赛领教育及其法定代表人郝一丁出具了 ASTRUM EDUCATION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ASTRUM 项目”)的《立项建议书》及《投资建议书》,向包括东方创业在内的教育基金全体合伙人推介、宣传 ASTRUM 项目。在推介宣传材料中,赛领教育及郝一丁表示 ASTRUM 项目是一个经营英国私立高中的优质投资标的,有较高的预期投资收益和清晰、安全的退出路径。除此之外,作为教育基金的合伙人,公司向教育基金出具了一份《收购安慰函》,公司拟于两年内收购 ASTRUM 项目;并且,就投资过程中上海赛领旗育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领旗育”)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借入的并购贷款等事宜,公司向浦发银行出具了《资金支持安慰函》,承诺在赛领旗育归还并购贷款本息出现资金短缺时,由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教育基金于 2016 年 9 月 1 日通过赛领旗育完成了对 ASTRUM 项目的投资和交割
工作。ASTRUM 项目收购完成后即出现了招生数量巨幅下降、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等重
大风险。2019 年 9 月,ASTRUM 项目的并购贷款到期,浦发银行起诉赛领旗育、教育基金、润旗投资、公司要求偿还并购贷款本金及利息。赛领旗育与公司签署了 1.13亿元、年利率 8%的《借款合同》,并将教育基金持有的赛领旗育 99.6%财产份额质押给公司。2021 年 1 月,公司以《借款合同》到期、赛领旗育无法及时偿还借款为由起诉了教育基金和赛领旗育。2022 年 1 月,公司在法院执行阶段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珀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 80 万元的对价竞得教育基金持有的赛领旗育 99.6%财产份额,此后,润旗投资将其所持有的赛领旗育 0.4%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珀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基于东方创业诉称的上述情形,东方创业认为,三被告共同侵害了教育基金的财产权益,造成了教育基金全部投资款的损失。东方创业作为有限合伙人,有权为了教育基金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019 年 9 月 27 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赛领旗育合伙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赛领旗育提供总额 1.13 亿元借款用于赛领旗育偿还向浦发银行的并购贷款,同时,教育基金将其持有的赛领旗育 99.60%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
质予公司;赛领旗育将其持有的 STAR EDUCATION INVESTMENT LIMITED 股份出质予公
司;STAR EDUCATION INVESTMENT LIMITED 将其持有的 ASTRUM 项目股份出质予公司;
ASTRUM 项目将其持有的 ASTRUM EDUCATION LIMITED 股份出质予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89)、《关于向赛领旗育合伙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0)、《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6)。

  因赛领旗育未按时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案
号为(2021)沪 74 民初 11 号。2022 年 1 月,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在法院执行阶段
通过司法拍卖竞得赛领旗育 99.6%财产份额,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的《执行裁定书》
((2021)沪 74 执 211 号之一);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同时受让了赛领旗育 0.4%财产
份额,公司因此取得赛领旗育 100%财产份额。赛领旗育拥有 ASTRUM 项目 100%的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2)、《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5)、《关于拟收购上海赛领旗育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2)、《关于拟收购上海赛领旗育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关于收到<执行
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1)。

    (二)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上海赛领交大教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本金人民币 150,000,000 元;

  2、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律师费人民币 500,000 元;

  3、依法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应诉,目前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2)沪 0104 民初 13931 号《应诉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