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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福耀玻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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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目录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一: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 3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4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四: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11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五: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5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一: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成员任期于 2024 年 1 月届满,公司董事局已根据相关规定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包括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为保障公司董事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拟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将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职位、工作经验和工作职责厘定,上述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福利等全部即期收入及延期支付部分,公司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2、公司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含税)为每人不高于人民币 9 万元(含人民币 9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即独立董事津贴,含税)为每人不高于人民币 30 万元(含人民币 3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此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当选为公司董事后,其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或者其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另行支付。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薪酬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当选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障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监事会拟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方案为每人每年不高于人民币 15 万元(含人民币 15 万元)(含税);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职位、工作经验和工作职责厘定,上述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福利等全部即期收入及延期支付部分。

  此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职工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监事的,其出席公司监事会会议、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或者其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另行支付。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自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组建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成员任期于 2024 年 1 月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局进行换届选举。在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全体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经充分调查了解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叶舒先生、陈向明先生、朱德贞女士、吴世农先生六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认为上述六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经征求上述六人的意见,上述六人均表示愿意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鉴此,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向董事局提议,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局同意提名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叶舒先生、陈向明先生、朱德贞女士、吴世农先生六人为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曹德旺先生,男,77 岁,香港永久性居民。曹德旺先生自 1999 年 8 月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亦为本公司主要创办人、经营者和投资人之一。曹德旺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于多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包括全国工商联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侨商联合会荣誉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及福建省慈善总会永远名誉会长。曹德旺先生现时亦担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环创德国有限公司及环球工商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第一理事长。曹德旺先生于
1994 年 12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本公司常务董事,于 1988 年 5 月至 1994 年 12 月
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于 1987 年 6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曹德旺先生
于 1976 年至 1987 年 6 月在福清县高山异形玻璃厂工作,该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生
产业务。曹德旺先生是本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的父亲及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的岳父,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是其妹夫。曹德旺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 314,828 股 A 股股票,并实益拥有本公司股东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 390,578,816 股 A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曹德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曹德旺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曹晖先生,男,53 岁,香港永久性居民。曹晖先生自 1998 年 8 月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自 2015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于 2006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曹晖先生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于多个组织内担任职位,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会长、全国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会常务委员、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民建福建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名誉主任及民建福建省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曹晖先生目前亦担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鸿侨海外控股有
限公司、香港洪毅有限公司、环球工商有限公司及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福建三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钜鸿百纳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担任福建易道大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
事。曹晖先生于 2001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总经
理;于 2001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 Greenville Glass Industries Inc.(本
公司从事玻璃贸易的成员公司,随后已注销)的总经理,于 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该公司的财务总监;于 1994 年 3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福耀(香港)有
限公司总经理;于 1992 年 6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晖
先生于1989年11月加入本公司。曹晖先生于2005年12月从美国贝克大学(BakerCollege)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 2012 年 12 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曹晖先生是本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之子及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的侄子,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为其妹夫。曹晖先生通过实益拥有本公司股东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持有本公司 12,086,605 股 A 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曹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曹晖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叶舒先生,男,51 岁,澳大利亚国籍。叶舒先生自 2019 年 10 月至今任
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现时亦担任本公司大多
数子公司的董事。叶舒先生自 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
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本公司供应管理部供应管理总监,自 2009 年 3 月
至 2009 年 6 月任本公司采购部副总经理,自 2008 年 5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福耀
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 2003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03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叶舒先生在配套部、筹建组等部门从事工作,先后担任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副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叶舒先生在 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3 月期间调离本公司,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
1995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并于 1999 年 7 月毕
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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