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3-02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
事局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
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及 2023 年 10 月 11 日以专人递
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6 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 3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局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成员任期将于 2024 年 1 月届满,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
对董事局成员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局同意提名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叶舒先生、陈向明先生、朱德贞女士和吴世农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局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京先生、薛祖云先生和
达正浩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局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京先生和薛祖云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达正浩先生目前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达正浩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将参加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在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应当分开进行表决。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京先生除外)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
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因刘京先生系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经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根据相关规定,其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不得超过 6 年,因此,刘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其担任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任期将于 2025 年 10月 29 日届满。
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洁雯女士和屈文洲先生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后离任,公司及公司董事局对张洁雯女士和屈文洲先生在任职期间内对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成员任期将届满,公司董事局已根据相关规定提名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包括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为保障公司董事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拟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将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
职位、工作经验和工作职责厘定,上述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福利等全部即期收入及延期支付部分,公司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2、公司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含税)为每人不高于人民币 9 万元(含人民币 9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即独立董事津贴,含税)为每人不高于人民币 30 万元(含人民币 3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此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当选为公司董事后,其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或者其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另行支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薪酬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当选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因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及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在本公司的合营企业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的父亲、叶舒先生的岳父)、曹晖先生、叶舒先生和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五位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申请人民币 4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
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申请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等议案。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适时发布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或通告等文件。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曹德旺先生,男,77 岁,香港永久性居民。曹德旺先生自 1999 年 8 月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亦为本公司主要创办人、经营者和投资人之一。曹德旺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于多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包括全国工商联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侨商联合会荣誉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及福建省慈善总会永远名誉会长。曹德旺先生现时亦担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环创德国有限公司及环球工商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第一理事长。
曹德旺先生于 1994 年 12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本公司常务董事,于 1988 年 5 月
至 1994 年 12 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于 1987 年 6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本公司总
经理。曹德旺先生于 1976 年至 1987 年 6 月在福清县高山异形玻璃厂工作,该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生产业务。曹德旺先生是本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的父亲及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的岳父,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是其妹夫。曹德旺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 314,828 股 A 股股票,并实益拥有本公司股东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 390,578,816 股 A 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曹德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曹德旺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8 月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