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 2020-012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7 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名,公司独立董事张洁雯女士和刘京先生因受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所采取的临时外游措施影响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而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
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
对票;无弃权票。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
票;无弃权票。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
票;无弃权票。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898,433,273 元。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 年度本公司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为人民币 2,897,868,398 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本公司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385,981,534 元,加上
2019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5,093,427,406 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 2018 年度
利润人民币 1,881,463,149 元,并按 2019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人民币 338,598,154 元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人民币 6,259,347,637 元。
本公司拟订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总股本 2,508,617,532 股为基数,向 2019 年度现金股利派发的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7.5 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 1,881,463,149 元,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 润结转入下一年度。2019 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 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
本公司董事局同意本公司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代 理人,不时代本公司派发及处理本公司向 H 股股东宣布的股利。本公司董事局同 意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签署、执行派发股利有关事宜、签署有关派 发股利的法律文件,并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一切相关事宜。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包括 A 股年报和 H 股年报,其中的财务报告分别根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 股年报包括 2019 年年度
报告全文和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H 股
年报包括 2019 年度业绩公告和 2019 年年度报告(印刷版),2019 年度业绩公告
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A 股年报同日披露。
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销 2019 年度坏账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账面金额为人民
币 855,811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 855,811 元,本次核销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人民币 855,811 元。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核销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谨慎性原则,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更 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本公司 2020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作为 本公司聘请的 2019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 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2019 年度普华永道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501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 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426 万元(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39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75 万元(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75 万元)。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作为本公司 2020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对本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0 年度境
外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作为公司聘请的 2019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2019 年度罗兵咸永道审计业务服务费用
为人民币 107 万元(2018 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07 万元)。为保证公
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 同意续聘罗兵咸永道作为本公司 2020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由罗兵咸永道对本公 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同意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二 十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五、因本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董事陈向明先生、副总经理陈居里先生、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在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曹德旺先生之子)、叶舒先生(曹德旺先生的女婿)、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五位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与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六、因本公司董事陈向明先生、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在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何世猛先生为曹德旺先生的妹夫)、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七位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7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0 年度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