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8-00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
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
对票;无弃权票。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
票;无弃权票。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
票;无弃权票。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本公司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48,748,043元。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度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48,220,922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本公司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85,950,962元,加上
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415,421,647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6年度
利润人民币1,881,463,149元,并按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人民币278,595,096元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人民币4,041,314,364元。
本公司拟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
总股本2,508,617,532股为基数,向2017年度现金股利派发的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7.5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881,463,149元,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
润结转入下一年度。2017 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
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股股东支付。
本公司董事局同意本公司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代 理人,不时代本公司派发及处理本公司向H股股东宣布的股利。本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签署、执行派发股利有关事宜、签署有关派发股利的法律文件,并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一切相关事宜。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其中的财务报告分别根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2017年年度
报告全文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7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H
股年报包括2017年度业绩公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印刷版),2017年度业绩公
告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销2017年度坏账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公司确认无法收回的应
收款项账面金额为人民币16,5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6,500元,本次核
销的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16,500元。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核销坏账准备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
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18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作为 本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2017年度,公司支付给普华永道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21万元,其中
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48万元(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支
付给普华永道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348万元和人民币285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3万元(2016年度和2015年度,本公司
支付给普华永道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73万元和人民币70
万元)。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提议,公司董事局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服务费用以及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在对公
司进行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 审计工作。2017 年度,公司支付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服务费 用为人民币104万元(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支付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04万元和人民币110万元)。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 同意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同意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
对票;无弃权票。《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
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董事局同意公司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限最长不超 过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8个月。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所有事宜和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 日起18个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局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