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3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伏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尹志强先生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保持一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尹志强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尹志强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条件,且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尹志强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提名。
尹志强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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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
尹志强先生简历:
尹志强,男,汉族,1965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
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日,尹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