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 1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十四五”发展战略安排各项经营活动,为全面推动科技服务发展战略的实施落地,提升科技服务的规模、质量和效率,保证公司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通过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方式筹集产业发展资金,保障战略目标落地实施。
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交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注册申请,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筹集资金拟用于项目建设、置换现有债务等,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交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申请,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筹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现有债务等,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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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状况确定,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2、负责签署申报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