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收到股东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燕东微电子”)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
持部分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日,燕东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 2,291,2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5%。燕东微电子持有股份来源于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上市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燕东微电子取得的股份,并
已于 2012 年 12 月解除限售。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燕东微电子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拟减持
股份不超过 2,291,215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电子控股有 5%以上第一 508,801,304 45.48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限责任公司 大股东 得:508,801,304 股
京东方科技集团 5%以下股东 13,747,290 1.22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股份有限公司 得:13,747,290 股
北京兆维电子(集 5%以下股东 10,004,098 0.89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团)有限责任公司 得:10,004,098 股
北京七星华电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技集团有限责任 5%以下股东 3,096,745 0.277%
公司 得:3,096,745 股
北京东光微电子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有限责任公司 5%以下股东 2,291,215 0.205% 得:2,291,215 股
北京信息职业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术学院 5%以下股东 2,291,215 0.205% 得:2,291,215 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燕东微电子 5%以下股东 2,291,215 0.205% 得:2,291,215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 508,801,304 45.486% 公司控股股东
任公司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 13,747,290 1.229%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
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 10,004,098 0.894%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 3,096,745 0.277%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
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 2,291,215 0.205%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
责任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 2,291,215 0.205%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
院 公司控股子公司
燕东微电子 2,291,215 0.205%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
合计 542,523,082 48.501%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披露日期
北京电子控股有 23,951,753 4.128% 2015/1/27~ 14.00-15.00 2015 年 1 月 3
限责任公司 2015/4/8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理价格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区间 份来源 因
燕东微电子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 2021/7/27 ~ 按 市 场 2009 年 公 公司财务安
2,291,21 0.205% 2022/1/21 价格 司重大资产 排
5 股 易 减 重组发行股
持,不 份购买资产
超过: 取得
2,291
,215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燕东微电子根据其财务安排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燕东微电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四)在减持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