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2021-01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
子城高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 10 天以书面、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17,944,064.48 元。
为回馈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
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18,585,045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 1.4 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6,601,906.30 元,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662,639.93 的 30.08%。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61,342,158.18 元转入下一年度。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 2021-023)。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担任电子城高科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司对中审亚太向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1-021)。
八、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止,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购
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新增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
此项议案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临 2021-019)。
九、审议通过《公司确认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王岩先生、龚晓青先生及张玉伟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陈文女士,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张一弛先生、和伏军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三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赞同的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20)。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子城高科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审亚太关于电子城高科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6、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7、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临 2021-022)。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