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1-041 号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相关议案材料已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 11 人。公司 5 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意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3 名)
由董事郝如玉先生、卢太平先生、郭伟先生组成,公司独立董事郝如玉先生任召集人。
(二)提名委员会(3 名)
由董事霍文营先生、郝如玉先生、赵立民先生组成,公司独立董事霍文营先生任召集人。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名)
由董事仲为国先生、郝如玉先生、郭伟先生组成,公司独立董事仲为国先生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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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如玉先生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