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1-021 号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相关议案材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 11 人。公司5 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意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7 名)
由董事赵立民、郭伟、郑奕、刘社梅、穆红波、梁志爱、仲为国组成,赵立民任召集人。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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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董事仲为国、刘红霞、郭伟组成,公司独立董事仲为国任召集人。
(三)内控委员会(7 名)
由董事郭伟、郑奕、张宁、穆红波、梁志爱、霍文营、卢太平组成,郭伟任召集人。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