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6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银星皇冠假日酒店 2 楼琥珀 2-3 厅(番禺路
400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79,409,5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1.63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黄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王基平 2,767,181,022 99.5600 是
1.02 石琨 2,779,006,053 99.9855 是
1.03 朱立新 2,778,185,214 99.9560 是
1.04 李志强 2,767,056,498 99.5556 是
1.05 徐晓亮 2,773,224,344 99.7775 是
1.06 郝毓鸣 2,776,126,908 99.8819 是
1.07 龚平 2,778,925,345 99.9826 是
1.08 黄震 2,770,310,168 99.6726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王哲 2,779,823,833 100.0149 是
2.02 宋航 2,779,948,248 100.0194 是
2.03 倪静 2,779,948,248 100.0194 是
2.04 谢佑平 2,777,783,332 99.9415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周文一 2,775,615,397 99.8635 是
3.02 施玮清 2,779,948,249 100.0194 是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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