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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5 沪市 豫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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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5: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8

600655: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7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 72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3月22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4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9年6月5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园股份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7、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合伙人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第二期合伙人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第二期合伙人期权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年6月13日

  2、授予数量:540万份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核心经营层,共6人。

  4、授予时行权价格:9.0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首个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等待期为36个月。

  3、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
                                                              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2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满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的相关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共计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0 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行权为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二、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在 2020-2022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
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85元/股,或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二个行权期    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9元/股,或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三个行权期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95元/股,或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若公司当年(T年)通过二级市场资本募集进行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等,公司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是否将总股本变化及相关损益的影响,在T年及T+1年剔除,待T+2年再纳入累计影响。

  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1)第 0988 号《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10 亿元,2020 年基本每股收益 0.932 元/股。公司
2020 年度业绩符合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只有在当年度保持合伙人身份(合伙人身份的保持与否根据文化价值观、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审视和评议)且绩效表现为“良好”及以上的情况下才能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否则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除公司员工陈雪明已从公司离职,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其余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均保持合伙人身份且绩效表现均为“良好”及以上。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9年6月13日

  2、可行权数量:72万份

  3、可行权人数:4人

  4、行权价格:8.1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7、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
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份)    占股票期权总  占授予时公司
                                                                  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茅向华        复地产发集团联席总裁          180,000              3.33%          0.005%

      倪强          豫园股份总裁(轮值)          180,000              3.33%          0.005%

      宋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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