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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5 沪市 豫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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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5:豫园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3

600655:豫园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            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戴琦、周成、夏菊香、王伟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曹荣明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4,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629,945元。2、按照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苏璠、李项峰、戴琦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89,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383,59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3,883,761,964元减少至人民币3,883,498,464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1月6日。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12楼董事会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00010

    电话:021-23029999转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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