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63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亚特集团”)持有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酒”或“标的公司”)152,177,900 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金徽酒总股份的 29.99998%,标的股份的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07
元/股,交易总价款为 1,836,787,253 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甘肃亚特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详细信息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5)、《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7)。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甘肃亚特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详细信息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0-060)、《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59)。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投资的总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审批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0 年 7 月 27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公司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
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决定对本次交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可以实施集中。
2020 年 8 月 3 日,本次交易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持有金徽
酒 152,177,900 股股份,占金徽酒总股本的 29.99998%,成为金徽酒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4 日
报备文件: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公司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