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450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4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要求,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完成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0月9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27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园股份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予4名激励对象45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11月29日。
1、授予日:2018年11月29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5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16%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共4人。
4、行权价格:7.2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首个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等待期为36个月。
3、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
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2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满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四、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8年12月18日,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豫园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三期):0000000226、0000000227、0000000228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8年12月18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名单及数量:
序 获授的股票 占股票期权 占公告日公 占本计划获批准
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总量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日期的公司股本
(万份) 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序 获授的股票 占股票期权 占公告日公 占本计划获批准
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总量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日期的公司股本
(万份) 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梅红健 总裁、副董事长 130 28.89% 0.034% 0.034%
2 黄震 副总裁 110 24.44% 0.028% 0.028%
3 石琨 副总裁 110 24.44% 0.028% 0.028%
4 张春玲 首席设计官 100 22.22% 0.026% 0.026%
合计4人 450 100.00% 0.116% 0.11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股票均未超过公司同类别总股本的1%。
2、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10%。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公告》(临
2018-106)、《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内容一致。
五、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
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18年11月29日
用该模型对授予的450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拟授予的450万份股
票期权的总价值为1,020万元。对后续各期的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年度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合计
需摊销的费用 22 247 247 240 172 93 1,020
(万元)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
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