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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5 沪市 豫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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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5:豫园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7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7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相关情况

  鉴于唐学明因工作调动不再在豫园股份及其分、子公司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激励对象人数(人)        46            45

          授予数量合计(股)      466万          458万

    三、前述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调整系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进行,不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前述调整系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进行,不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公司监事会同意前述调整事项。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前述调整系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进行,不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前述调整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事项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