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4-033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处置标的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 59,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 440,930,46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5.40%。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
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重新
司法拍卖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 43,280,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1%。相关拍卖事宜的具体情况请登录上述拍卖平台浏览。
目前上述 2 起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
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上述 2 起司法拍卖事项竞拍成功且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手续,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338,550,464 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82%,中恒汇志将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对中恒汇志进行司法拍卖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根据中恒汇志及其
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关联方的承诺情况,中恒汇志尚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股票解禁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6 号)第十六条等规定,如后续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包括司法拍卖过户的情形),相关受让方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并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
近日,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渠道查询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7 月 1 日 10 时至 2024 年 7 月 2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司法拍卖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59,100,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现将司法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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