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 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安科”)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139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1,994,459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 7.2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952,999,993.98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9,059,999.88 元,募集资金净额 933,939,994.10 元。
截至 2015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4]48340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02,655,542.57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32,155,073.66 元;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670,500,468.91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截至 2022 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4 年 6 月 1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宝 03002505273 300,000,000.00 59,153.08 账户被冻结
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97020154740014594 35,104,700.00 50.96 账户被冻结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610188000222475 598,835,294.10 513.49 账户被冻结
上海外滩支行
合 计 933,939,994.10 59,717.53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度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 3,7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报告期末,由于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度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因王育华股权转让款案件
(2019)沪 0115 民初 50415 号民事判决书冻结控制下扣划 44,540.49 元(详见公
告:2020-018)。2021 年 4 月 1 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宝路支行因张佳捷案
受理费(2021)沪 02 执 441 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划扣 164,102.50 元(详
见公告:2020-071)。
公司子公司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杜凡丁(2021)沪 0115
执保 09565 号及周德贤(2022)沪 0115 执保 00629 号股权转让款案件、深圳市
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之一王育华(2020)沪 0115 执保 21895 号股权转让款案件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冻结,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共计 3个,累计被冻结金额为 59,631.13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41%,
占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的 0.01%(详见公告:2022-05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 3,7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报告期末,由于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招商证券对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中安科 2022 年度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及时归还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未能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原因进行了核查,在知悉中安科暂时无法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即刻与中安科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督促提醒上市公司按期归还募集资金。随后曾多次以邮件、电话相关事项负责人的形式提醒及要求中安科尽快归还,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尚未完成整改,相关款项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除以上情况外,中安科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3]006161 号)认为:2021 年 9 月 9 日,中安科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7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重为 3.96%,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安科公司未按期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除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中安科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安科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933,939,994.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
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2,655,542.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
额比例
已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