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 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重整债权人会议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11 月 4 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北
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2022)鄂 01 破申 27号】《民事裁定书》以及【(2022)鄂 01 破 26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深圳畇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详见公告:2022-074)。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
动债权申报及召开重整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公司的债权
人未在公司预重整期间向公司申报债权的,应在 2022 年 12 月 5 日前向管理人申
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司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上午
10 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
为确保本次重整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现将会议召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上午 10 时(周
二)正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重整债权人会议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会议网址为:http://pccz.court.gov.cn。
重整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管理人将向债权人发送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操作手册、参会须知以及表决须知。正式会议召开前,将开展债权人会议的测试工作,
届时重整债权人会议技术支持与服务提供商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向债权人发送账号和密码,债权人可提前登陆网站,熟悉网站操作环境,并查阅相关文档。
三、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人对中安科重整阶段的债权表进行审查;
3、管理人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并由未行使表决权的债权人进行表决。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表决方式
本次债权人会议需要表决的事项采取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请各位债权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直接操作(http://pccz.court.gov.cn)。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 时为本次债权人会议开启投票通道,投票截止时间为当
日下午 15 时。
已在预重整程序内行使表决权的债权人无需重复表决;如在预重整阶段反对《预重整方案》,但又认可《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可向管理人书面申请变更表决意见;如债权人未在投票截止时间内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意见的,则视为未出席本次重整债权人会议。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由北京华宇九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网络投票结果由该机构后台负责监票,网络投票统计结果由网络系统根据上传的原始数据自动统计。管理人将在表决情况统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公告等方式将表决结果通知全体债权人。
五、特别提示
对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中就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的债权表所列示并已经中安科股份有限公
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的债权,其效力同样适用于重整程序,不列入本次债权人会议重复核查。
六、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市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上市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武汉中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告:2022-075)。
(二)公司正式重整程序的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预重整方案已获公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预重整债权人会议是预重整阶段的会议程序,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并不代表正式重整程序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债权人会议的最终表决结果需要以正式重整程序的债权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准。
后续,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