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54 公司简称:ST 中安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中安 600654 *ST中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凯 冯治嘉
电话 021-61625175、021-61070029 021-61625175、021-61070029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
办公地址 陆家嘴金融服务广 场 11 号 楼 6 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11号楼6
楼ABC单元 楼ABC单元
电子信箱 zqtzb@600654.com zqtzb@600654.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4,617,929,934.67 4,629,666,515.76 -0.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9,050,414.10 92,612,010.94 -196.1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328,834,484.70 1,014,688,966.38 3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8,142,411.94 -185,358,209.45 14.6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30,737,159.02 -141,945,808.84 7.9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5,089,380.04 -125,653,886.68 32.28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67.90 -84.00 减少1083.90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 -0.14 14.2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2 -0.14 14.29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0,52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数量
(%) 数量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 境内非国有 41.15 527,977,838 527,977,838 冻结 527,977,838
资有限公司 法人
上海仪电电子(集 国有法人 4.02 51,606,004 无
团)有限公司
许钢生 境内自然人 1.06 13,592,466 无
张奕彬 境内自然人 0.58 7,434,892 无
周云 境内自然人 0.51 6,512,723 无
杨琪 境内自然人 0.48 6,218,900 无
胡冲 境内自然人 0.48 6,104,200 无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聚利 11 号单 其他 0.41 5,290,730 无
一资金信托
刘晓东 境内自然人 0.39 5,060,079 无
李雪英 境内自然人 0.31 4,000,043 无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7,977,838 股,占
明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15%。除上述外,公司未知其他流
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中安消股份
有限公司 16 中安消 2016 年 11 2019 年 11
2016 年公 (安债暂 136821 月 10 日 月 11 日 1,100,000,000 4.45
开发行公司 停)
债券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101.93 98.0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0.26 -0.67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博文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