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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10-05-22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飞乐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7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 年5 月11 日以送达
    及传真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 年5 月21 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
    事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邵礼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关于珠海乐星电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珠海飞乐恒星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的议案
    珠海乐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乐星”)是由公司和香港汎星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汎星”)共同投资组建的合资企业,注册资本430 万美元,
    其中:公司出资279.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5%,香港汎星出资150.5 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的35%。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开关、继电器、电子线束等电子元件产
    品。
    珠海本恒星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恒星”)是由珠海乐星和香
    港泰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杰”)共同投资组建的合资企业,注册资本
    20 万美元,其中:珠海乐星出资13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5%;香港泰杰出资
    7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5%。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各类汽车电器、电子元器件。
    为了提高汽车电器和线束的生产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有效发挥企业的人
    力资源、市场资源优势,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和管理效率,根据公司
    的战略调整,由珠海乐星对珠海恒星实施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珠海乐星的注册资本增至437 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279.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3.96%,香港汎星出资150.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4.44
    %,香港泰杰出资7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6 %。
    珠海乐星将承继珠海恒星的债权、债务,以合资企业形式继续经营。珠海恒
    星同时解散。
    二、关于转让上海神明电机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上海神明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明”)是由公司与日本神明电机
    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神明”)共同投资组建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4147.8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244.3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日本神明出资9903.4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该公司主要开发生产开关、计数器、电磁线圈、可变
    电容器等电子元件和电子部件产品等。
    近几年,上海神明由于受市场竞争激烈以及金融危机的影响,销售收入和盈
    利能力呈逐年下降趋势。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上海神明的销售收入为20337.3
    万元,净利润-1393.9 万元,净资产16263.7 万元。
    鉴于上海神明的发展趋势不明朗,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公司
    拟将所持有的上海神明30%股权转让给日本神明,转让价拟不低于评估值。
    三、关于转让肇嘉浜路403 号房屋使用权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关于召开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09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0 年6 月15 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宛平宾馆四楼多功能厅(宛平路315 号)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内容:
    (1)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 年6 月7 日下午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大会见证律师及大会工作人员。
    6、大会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
    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因故不能前来登
    记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办理,委托代表必须持有授权书(见附件一)及本人身
    份证。
    (2)登记时间:2010 年6 月10 日上午9:00-下午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昭化路68 号一楼大厅。
    (4)联系电话:(021)62523309-212 62512629
    (5)传 真: (021)62517323
    (6)邮 编: 200050
    (7)联系人: 毛小姐 季先生
    7、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5 月21 日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上海飞乐股份
    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