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 2021—27 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长 1 人,亦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 人。 1 人,亦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
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2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2名和公司职工代表3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2名和公司职工代表1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21 年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公司
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