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9-32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6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28,056,8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7.130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沈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4人,阎秉哲董事、池冶董事、张巍董事、叶正华
董事、钱祖明董事、张伏波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孙英监事、胡春华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鑫出席了会议,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管列席
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27,198,104 99.8374 848,773 0.1607 10,000 0.0019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27,178,104 99.8336 848,773 0.1607 30,000 0.0057
3、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27,198,104 99.8374 848,773 0.1607 10,000 0.0019
4、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27,170,784 99.8322 866,093 0.1640 20,000 0.0038
5、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25,840,242 99.5802 2,186,635 0.4141 30,000 0.0057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
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27,188,104 99.8355 848,773 0.1607 20,000 0.0038
7、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27,198,104 99.8374 858,773 0.162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4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0,805,518 98.9153 866,093 1.0602 20,000 0.0245
6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80,822,838 98.9365 848,773 1.0390 20,000 0.0245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7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为子 80,832,838 98.9488 858,773 1.0512 0 0.0000
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王蕾、徐静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之
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