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8—17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沈阳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9名,叶正华董事、钱祖明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池冶董事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0,794,171.79元,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数为-373,674,500.59元,因此董事会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
年5月28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处理进行了梳理,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资产组。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
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根据新格式,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
调整,调整影响2017年度利润表项目“资产处置收益”增加1,919,927.51元、“营业外收
入”减少4,475,615.52元、“营业外支出”减少2,555,688.01元;调整影响2016年利润表
项目“资产处置收益”增加829,326.84元、“营业外收入”减少1,214,694.45元、“营业外
支出”减少385,367.61元。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
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5、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及存货跌价计提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的临2018-19号公告。)
6、《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从2012年起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并全面开展内控审计工作,具
有高效专业的审计能力,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8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8、《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8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
据公告》详见临2018-20号公告)
上述第1、2、3、6、7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