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 2024-027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现
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桂林路 406 号 1 号
楼 13 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会
议由董事长李鑫先生主持,会议出席董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额计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额计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9)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张建达先生因工作原因提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根据公司总经理金凡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章程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会计师辞职及聘任总会计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0)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