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ST 飞乐 公告编号:临 2020-139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0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田林路 142 号华鑫慧享中心 2 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91,850,17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9.506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鑫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李军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491,814,633 99.9976 35,538 0.0024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 否
序号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2.01 选举翁巍为公司第 1,489,768,795 99.8604 是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2.02 选举张虎为公司第 1,489,768,795 99.8604 是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2.03 选举陈云麒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 1,490,568,795 99.9141 是
事
2.04 选举陆晓冬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 1,489,768,795 99.8604 是
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选 举 金 艳 春
为 公 司 第 十 1,489,968,796 99.8738 是
一 届 监 事 会
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 比例(%)
数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8,285,980 99.5729 35,538 0.4271 0 0.0000
的议案
2.01 选举翁巍为公司第十一 6,240,142 74.9880
届董事会董事
2.02 选举张虎为公司第十一 6,240,142 74.9880
届董事会董事
2.03 选举陈云麒为公司第十 7,040,142 84.6016
一届董事会董事
2.04 选举陆晓冬为公司第十 6,240,142 74.9880
一届董事会董事
3.01 选举金艳春为公司第十 6,440,143 77.3914
一届监事会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案,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议案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海星、沈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