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651 证券简称 :飞乐音响 编号:临 2012-031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5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出
席董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银行签订〈人民币委托贷款资金池
服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银行签订《人民币委托贷款资金池服务协
议》。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通过银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委托贷款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 1000 万元(含本数)的委托贷款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 1000 万元-5000 万元(含本数)的委托贷款由董事长和总经理联签批
准。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与台湾大友国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成立合资公司
之合资合同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7 日与大友国际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及 Lighting Investment Ltd.签署的关于成立“昆山亚明大友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合同签署后,该项目未有实质性进展。
考虑到 LED 技术发展和该项目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终止与台湾大友国际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 Lighting Investment Ltd.成立“昆山亚明大友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终止合资合同手续。
3、审议通过《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