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锦投 B股 编号:20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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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1年 3月 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
关材料,并于 2021年 3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 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许铭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风
控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风控委员会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为:按 2020 年末总股本 551,610,1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2 元(含税,B 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72,812,534.12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对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规合法,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段亚林、洪剑峭、夏雪
五、关于 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年度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审计机
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 2020年度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71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 48万元)。
六、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七、关于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许铭、孙瑜、朱虔、周东晓、沈莉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九、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 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同意计发报酬总额362.39万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按照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段亚林、洪剑峭、夏雪
会议还听取了以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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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年 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