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锦江投资锦投B股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编号:2019-001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并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邵晓明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551,610,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分配
现金股利总额为137,902,526.75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对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规合法,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段亚林、洪剑峭、夏雪
五、关于2019年度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2018年度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1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48万元)。
六、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七、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邵晓明(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马名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许铭(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朱虔(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孙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珏(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九、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同意计发报酬总额485.1万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年度薪酬,按照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段亚林、洪剑峭、夏雪
会议还听取了以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