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拟受让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现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总公司)持有的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股国有法人股(其中市城投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名下2000万股),拟转让给本公司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由于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地处浦东,该公司从事的是受国家政策所扶持的基础设施产业,经营业绩较为稳定,经济效益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今后的发展潜力较大。在控股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决定受让市城投总公司持有的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股国有法人股(其中市城投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名下2000万股),占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0.6%,以每股1.84元的价格受让,合计4600万元。
此项转让已草签协议,待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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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关于
拟转让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公告
为支持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决定,将持有的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股国有法人股(其中包括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所属全资子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名下的2000万股),转让给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为1.84元/股;并已草似了协议。上述转让,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200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