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本次会议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或就有关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三、大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对议案进行表决。股东表决时,应准确填写股东姓名及持有股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对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应在投票数栏中填写投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若不选则视为“弃权”,多选则视为“表决无效”,发出而未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弃权”。
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14点00分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座一楼展示中心大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股东大会预备会
宣读会议须知
股东自行阅读会议材料
股东可就各议案或其他公司相关事宜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书面提出质询,《股东发言征询表》交会议现场工作人员。
二、进行议案表决
三、计票程序
计票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书面质询问题
四、宣布表决结果
五、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现提名卢梅艳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梅艳,女,1967 年 2 月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
师。曾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建管所主持工作兼建设咨询中心法人代表,上海浦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浦东新区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任区重大工程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任区重大工程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