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648 沪市 外高桥


首页 公告 60064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0064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60064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编号:临 2021-006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163441

债券简称:16 外高 01,16 外高 02,16 外高 03,20 外高 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会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3.11 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 2.58 亿元;2019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727.84 万元;与受托方公司同
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2 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担
任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649.22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龙旷,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超过 20 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王龙旷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琳,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 14 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陈琳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丽娟,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郭丽娟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234 万元(含增值税,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
表审计费用 1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49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受托方实际结算审计收费金额增长 5%。如遇公司合并范围变动等影响因素需要调整相关审计费用的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决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