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编号:临 2020-016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163441
债券简称:16 外高 01,16 外高 02,16 外高 03,20 外高 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监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92 号)核准,公司 2014 年 3 月 19
日 于 上海 证 券交 易所向 特 定投 资者 非 公开发 售 人民 币普 通 股股票 ( “A”股 )
124,568,18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00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740,499,982.00 元 ,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40,500,000.00 元,余额为 2,699,999,982.00 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032,568.1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696,967,413.82 元。2014 年 4 月 18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4)8575 号)。
前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以来,公司作为创新自由贸易园区运营商、全产业链集成服务供应
商,紧紧围绕“面向世界、深耕亚太、服务全国”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四个中心” 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设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平台、亚太 分拨中心平台、专业物流平台、高端现代服务业平台、功能性贸易平台等五大功
能平台建设的投资方向,投资建设了 28 个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所有
28 个项目均已竣工并投入运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8.63 亿元,除上海外高桥 国际机床中心二期外(未达产),其余 27 个项目收益率均达到募集预案预计效益 要求(详见附表一)。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42 亿元。
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14 年 4 月 18 日募集资金总额 2,740,499,982.00
减:承销及保荐费用 40,500,000.00
2014 年 4 月 18 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2,699,999,982.00
减:其他发行费用 3,032,568.18
2014 年 4 月 18 日募集资金净额 2,696,967,413.82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2,504,737,494.35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金额 23,073,911.57
加: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金额 8,465,398.39
减:募集资金银行手续费支出金额 12,270.8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223,756,958.59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 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2、部分项目因市场需求变化,公司调整建设方案,导致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与项目实际投入产生差异。
3、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金额及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说明
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竣工,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对上述募集资金专
户作销户处理,将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后尚未结算的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在 2020 年 5 月 29
日之前,归还 2019 年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 223,756,958.59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承诺尚 未支付的募集项目工程款、质保金及其他相关募投项目款项全部用自有资金支 付。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相关决策程序及其他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表示同意。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要求。 3、同意公司在 2020 年 5 月 29 日之前,在将 2019 年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 19,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223,756,958.59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9,696.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251.9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6,323.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17%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是否 项目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达到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分类 目(含 诺投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