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0-037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20232055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9月22日
●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三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9-062、2019-063)。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0年3月2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0-008)。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6月3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2亿元,获得理财收益1,719,013.69元,上述本金及利息款项已于2020年6月4日回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王晓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80号)核准文件,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15,801股,发行价格为16.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6,999,922.07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2,55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4,449,922.0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22日全部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 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12010004号)。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万元) (万元)
1 精准医学智能诊断中心项目 40,000.00 0
2 肿瘤标志物类诊断试剂开发项目 6,000.00 0
3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4,000.00 4,000.00
合计 50,000.00 4,000.00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目前存在募集资金现阶段性的闲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
(万元)
华夏银行股 银行结构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
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 构性存款产品 20,000 0-3.38% 0-201.87
上海分行 20232055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09天 保本浮动 无 0-3.38% 0-201.87 否
收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了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一年以内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公司将与合作方保持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32055
产品代码:HY20232055
产品挂钩标的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沪深 300 指数(以下简称“沪深 300
指数”)
产品风险评级 本产品为稳健型产品
产品期限 109 天(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投资及收益币 人民币
种
产品所属类型 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发行范围 指定区域
发行规模下限 1000 万元
募集期 2020 年 6 月 4 日-2020 年 6 月 4 日(含)(募集期最后一日
17:00(含)后不可认购)
募集期结束,如本产品募集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者
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华夏银行无法或者经其合理判断难以按照
本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或者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
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照本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
产品不成立 华夏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如本产品不成立的,华夏银行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通过销售人员通知投资者,并于原定成立日后 2 个工作日内
将已募集资金及自认购申请日至退回资金到账日期间的利息一
并退回投资者签约账户。
成立日 2020 年 6 月 5 日,本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结算日 2020 年 9 月 18 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于当日确认
2020 年 9 月 22 日,产品正常到期;如产品因故提前终止的,
到期日 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产品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华夏银行于到期日当日的 22:30
至 24:00 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观察期 从成立日起至结算日的每个交易日,包含首尾两日
产品结构要素 1、期初价格:成立日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
2、结算价格:结算日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
3、执行价格 1:期初价格×115%
4、执行价格 2:期初价格×80%
5、障碍价格:期初价格×120%
6、观察期:成立日(含)至结算日(含)间的所有交易日
预期年化收益 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预期年化收益率在 1.54%至 3.38%之间
率 (详见“产品收益分析与计算”):
1、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
于或等于执行价格 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38%
2、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
于执行价格 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33%
3、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
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 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33%
4、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
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 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54%
认购起点金额 机构客户认购起点金额为1000万元,以10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募集期内,客户可对已经提交的认购交易进行撤销,具体规定
如下:
1、客户对认购交易进行撤销,其投资资金实时划至投资者签约
认购交易撤销账户。
2、客户对本产品进行多笔认购时,只能每笔认购交易单独进行
全额撤销,且撤销后客户剩余认购金额合计不得低于认购起点
金额。
3、募集期最后一日 17:00(含)之后不能进行撤销。
一、客户提前终止权
1、除非出现如下任一情形,否则客户无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市场重大变动对本产
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
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国家政策规定,对本
产品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
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对本产品做调整的,将通过销售人员通知客户。客
提前终止权 户不接受调整的,应在通知确定的期限内向华夏银行申请提前
终止并办理相关手续;若投资者在期限届满继续持有本产品,
则视为接受对本产品的调整。
二、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权
1、出现下列情形,华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遇国家法律法规或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本产品正
常运作;
(2)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经华夏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需要提
前终止本产品。
2、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在提前终止日前 3 个工作日通
过销售人员告知客户。
由于华夏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产品,本产品的实际期
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