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23-01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构成双方之间正式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未来推进存在不确定性;未明确具体合作内容、权利义务,具体合作项目需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以正式协议为准,后续有关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截止目前,双方尚未达成具体项目,未来合作存在不确定性;一些项目还需要与需求方合作,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取得,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资产、负债和经营业绩等的影响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期,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相继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分公司国网凉山供电公司、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00MA62HAQR61
负责人:王锐
住所: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 216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9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计量认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元供电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2553460365L
负责人:杨坤
住所:广元市利州区滨河路 59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0 年 02 月 03 日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以上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从事经营)。送变电工程建设(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需要提交前置许可或审批文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MA64W3QF28
注册资本:153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毅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梨花街 50 号 8-9 层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07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道路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进出口业;租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生产和供应;电力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工程设计;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与协议对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协议对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元供电公司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补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兼顾的合作原则,在储能项目、虚拟电厂、绿色低碳建设、智慧能源运营、电动汽车充电站、季节性低电压台区治理等领域达成合作伙伴关系,以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发展。
1.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双方充分发挥地方区域资源及储能项目等行业的优势,在信息共享、项目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双方紧密围绕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发展规划和需求,充分调动自身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集中资源,重点突破
甲乙双方确认:对储能项目、虚拟电厂、绿色低碳建设、智慧能源运营、电动汽车充电站、季节性低电压台区治理等领域充分开展合作。
3.共享资源,利益分成
甲方应积极发挥自身区域资源优势,协调资源促进乙方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并按“一事一议”,形成商务合作,共同发展。
(二)推进机制
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甲、乙双方有关部门应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双方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加快推进双方合作事宜快速落地。
(三)附则
本协议为双方加强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其他未尽事宜在后续项目的具体协议中予以明确。双方就本协议框架下的具体合作内容、权利义务,以具体合作协议、实际的项目专项投资计划、政策支持清单和国家能源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在绿色能源新业务的拓展,有利于公司推进“以网为纲、融合发展,打造平台型综合能源服务商”四网融合战略。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正式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未来推进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签订的协议未明确具体合作内容、权利义务,具体合作项目需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以正式协议为准,后续有关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截止目前,双方尚未达成具体项目,未来合作存在不确定性;一些项目还需要与需求方合作,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取得,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签订的协议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资产、负债和经营业绩等的影响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元供电公司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三)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