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公司注册名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缩写:LEP
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股票上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股票代码:600644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配股比例:10.727 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配售股份:1521852万股 每股配售价:3.80元人民币
配股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绪言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5.律师事务所:四川大众律师事务秘
6.会计师事务秘:四川会计师事务所
三、本次配信方案
1.配售股票类型及配股价:
本公司本次配售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0元。
2、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配股以本公司1995年末总股本6974万 股为基数,以每十股配三股的比例向本公司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配售股份总数为2092.2万股;但因股东大会后本公司于1996年10月7日实施每十股送一般红股的分配方案,本公司现有总股本为7671.4万股,且因本公司法人股股东放弃本次配股,故本次配股比例实为每十股配2.727股,实际配 售股份总数为1521.852万股。
3、股东分类配股情况:
按照本公司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向国家股股东配售新股585.852万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新股570.348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新股936.00万股;鉴于本公司全部十户法人股股东已致函本公司声明放弃本次配股认购权,且不再进行转配;故本次配股实际仅向国家股股东、社会人 公众股股东分别配售新股585.852万股,936.00万股,合计配售新股1521.852万股。
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若本次配售股份全部募足,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783.0376万元(含 发行费用约140.00万元),其中实物资产配股金额为2226.24万元,现金为3556.8万元。
5、股权登记日及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1997年8月29日
除权基准日:1997年9月1日
6、法人股股份总数现为2091.276万股,其中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5% 以上的法人股东有四川信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1000万股)和峨眉铁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2.976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2.20%;本 公司其他持股比例低于5%的八户法人股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88.3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5.06%;上述法人股股东均已声明放弃本次配股认 购权(共计570.348万股),不再配售本次配股股份。
7、国家股股东非现金配股说明:
本公司国家股持股人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本公司股份2148.124万股,持股比例为28.00%,该局以"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整体之市属国有实物经营性净资产2226.2357万元,按3.80元\股的价格足额配购585.852万股;上述国有实物资产已经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所确定;其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经资产占有人委托,依独立、客观、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分别不同资产类别采用相应适当的评估方法,以1996年10月31日为基准,对"乐山市 自来水总公司"所属资产(负债)进行评估;经评估,确定其全部资产价值 为人民币6335.66万元,负债664.74万元,净资产值4670.92万元,较评估 前增值2090.28元(拓自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所川资评[1996]59号文)。
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乐市国资工(1996)79号文"批复本公司, 同意以经其确认的"东山市乍灰水总公司"国有资产4670.92万元中的2226.24万元折价配购股份585.852万股(每股3.80元人民币);该公司剩余净资产2444.67万元转为本公司对该局的负债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其利 息。
8、配售方式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持有"乐山电力"股票的社会公从股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按比例认购,国家股股东配购股份依其与本公司所签定的资产转 让协议及相关规定办理,且依国家有关规定为非流通股份。
9、本次配售之新股与本公司现行普通股享有同等权益。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量 本次配股后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发行人股份 4239.40 585.852 4825.252 52.49
其中:国家股 2148.124 585.852 2733.796 29.74
境内法人持股 2091.276 -- 2091.276 22.75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239.40 585.852 4825.252 52.49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 3432.00 936.00 4368.00 47.51
已流通股份合计 3432.00 936.00 4368.00 47.51
三、股份总数 7671.40 1521.852 9193.525 100
四、股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缴款日期:1997年9月1日至9月12日(期内证券交易营业日)止,逾期 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
2、缴款地点
认购配股缴款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单位的证券营业部。
3.缴款办法
各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按下列方式认购配售股份的一部分或全部。
社会公众股东义购配股时,股东赁其身份证、股东代码卡有上海证 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单位的交易营业部办理手续,认购进请填写"乐山电力配股"(交易代码:700644)买入单,每股价格3.80元,配股数量为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2727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 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如逾期未被认购,将按本公司与主承销商签定的承销协议相关条款 规定由承销商包销股票。
五、本次配股股票的交易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八、配股说明书和签署日期及董事长签名
九、咨询办法
十、附录
十一、备查文件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