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23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公司”)于 2018年2
月6日协助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基
金”、“收购人”)公告了《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广州基金向除上海华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豚企业”)和广州基金国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基金国际”)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为104,883,445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6.47%,要约价格为 15.38 元/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3月9日。目前,要约收购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基金《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所示:
“1、要约收购的目的
广州基金看好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本次收购旨在加强对爱建集团的战略投资和战略合作,同时拟利用自身的金融行业运作经验和优势资源,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本次收购不以终止爱建集团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并持有爱建集团
176,740,498股股份,占爱建集团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0.90%。收购完成后,爱
建集团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2、要约收购的对象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华豚企业和广州基金国际以外爱建集团股东所持的部分股份。
3、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104,883,445股
4、要约价格:15.38元/股
5、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6、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3月9日
7、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706043”
二、本次要约收购实施情况
1、收购人于2018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了《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18年2月8
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爱建集团董事会于2018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要约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8年3月2日,收购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修订稿)。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4、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27日及2018年3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共三次收购人要约收购爱建集团的提示性公告。
5、收购人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18年3月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3月9日要约
收购期间,最终有12,527个账户共计423,039,400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104,883,445股,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
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广州基金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04,883,445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广州基金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四、关于本次要约收购导致爱建证券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变更事宜的
说明
广州基金针对本次要约收购导致爱建证券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变更事
宜出具说明如下:
“根据本次要约收购结果,本次要约收购将导致爱建证券间接持股5%以上
股东发生变更。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 号)、《证券公
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及证监会
于2015年8月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
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及合并、分立审批》等规定,本公司将及时按上述规定通过爱建证券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交关于爱建证券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审批进展情况,并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本公司在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审核通过之前暂不行使爱建集团的股东权利。
本次要约收购涉及的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未来无法获得相应审批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