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11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以下简称“第一次股份回购”)。2018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决定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含15.00元/股)且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6个月。
截止2019年1月21日,公司第一次股份回购已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8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1,69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0)。
(二)截至2019年1月2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999,984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186,174,625.24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806,158,748股的2.4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元/股,最低价格为8.44元/股,成交均价为9.31元/股。至此,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第一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今,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股份回购用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用于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若前述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或部分用于实施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则该等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事项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如果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19,999,98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48%,按照股份回购用途,公司股份将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
激励计划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06,158,748 100.00% 806,158,748 100.00% 786,158,764 100.00%
总股本 806,158,748 100.00% 806,158,748 100.00% 786,158,764 100.00%
五、其他事项
目前,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在条件成熟后尽快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实施。在激励方案完成前,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